|
6月18日,在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组织下,召开了2010年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预拌砼质量管理暨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会工作会议。全市建设工程见证检测机构、地基基础检测机构、预拌砼企业等84家企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会上,市质监站领导首先对2009年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会的工作做了总结,对在2009年获得先进的16家机构和企业以及16名获得先进个人的同志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证书。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增补长春吉宇建筑材料试验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姜秀英为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会副会长的决议,并由姜秀英同志对2009年长春市建设工程见证检测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汇报。
针对目前我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和预拌砼生产企业所存在的问题,结合2010年市质监站的工作重点和安排,市质检站向全市35家见证检测机构转发了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采用电子签名的请示的回复通知》;对26家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下发了《关于实施基桩静载试验检测数据实时远程传输监控的通知》;对全市所有检测机构转发了《关于对全省建设工程实行检测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对全市23家预拌砼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转发了吉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我省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构配件生产企业试验室资质管理的通知》。
会上,市质监站领导在对当前我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要求全市检测机构在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时,应始终秉持“为政府把关”的宗旨,坚持“科学检测、数据准确、行为公正、服务热情”的原则,为建设工程质量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市质监站领导还强调,要着力规范我市检测机构的行为,健全各项企业制度,不断地组织我市检测人员系统的学习规范和准则,努力夯实全市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针对目前长春市检测机构目前现状,为加强对检测机构行为和检测质量的监管力度,市质监站领导对2010年的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要求,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2010年检测机构开始实行的指纹控制措施要做到切实有效、合理完善的运行,确保软件上传的数据及时、真实和准确;二是按照吉林省住建厅最近下发的《关于对全省建设工程实行检测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市质监站将对全市建设工程实行检测合同备案管理,备案通过后,检测机构方可进行相关检测活动;三是重点加强建材检测、桩检测、见证取样送检等不合格检测结果上报和试样留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合格检测结果要追查到底,进一步明确检测机构的工作责任;四是要坚决杜绝检测机构出具假报告、人情报告的现象。定期组织检测机构对一些项目实施比对试验,并对检测机构的检测留样进行复检;五是加强基桩检测监管。所有检测机构在对基桩检测前都必须到站里备案,备案时由市质监站构件监督科对于已经办理监督登记的单位按照软件形成的监督编号给检测机构下发《监督编号》,没有登记以及四个开发区工程要按临时编号进行备案。
市质监站领导还强调说,2010年,要加大对我市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采取以巡查、抽查为主的监管方式,目的是及时、准确、真实的掌握全市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和质量行为,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将采取具体措施,努力确保工程质量的每一个环节健康、有序的发展。
市质监站领导还对今年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质量行为提出了“三个强化”和“三个建立”的要求:即“强化原材料检验工作”、“强化混凝土配合比管理”和“强化混凝土的生产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原材料进厂台账”以及“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切实落实预拌混凝土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市质监站将定期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建立抽查监督档案。根据抽查情况,采取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停产整顿等方式进行处理。做到切实、有效的规范和提高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质量,努力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不仅加强了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会各会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还使其充分认识到目前建设工程领域及其行业的发展状况以及自身的工作责任,认清了当前乃至今后的工作重点,增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为全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消除质量隐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