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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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春市2019年9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评比的通知

2019-08-07 来源: 浏览:

关于开展长春市2019年9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评比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强化标准化项目管理,依据《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19年第二阶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评比活动,请相关单位按要求及时提交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资料上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资料提交截止到2019年9月15日;
申报地点: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530室(长春市卫星路与仙台大街交汇润德大厦)。

三、资料装订

申报材料每工程项目装订一式两份,A4纸左侧胶装成册。按以下组卷内容顺序装订,具体要求如下:

(一)封面内容。

在封面上部四分之一处标明:2019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申报资料。
在封面下部四分之一处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组卷内容。

1.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申报表(包含基本信息表、市级申报表、省级申报表)(附件1)。
2.施工标准化管理检查考评表(企业自评得分)(附件2)。
3.施工标准化管理检查考评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评分)(附件2)。注意: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评分表仅需一份,装入其中一册即可。
4.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附有效变更手续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标准化管理情况相关影像证明材料。注意:证明材料应按考评内容依次附现场照片,A4纸每页附上下2张彩色照片,每张照片在正下方配简要文字说明。
6.检测机构相关资料。承接工程检测业务的每个检测机构按以下内容附相关材料:(1)该工程检测报告复印件一页(须与检测资质相对应);(2)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3)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书、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
涉及多家检测机构的按工程进度依次排序:
(1)地基基础类检测(如:桩基检测,动力触探)
(2)见证类检测(如钢材、水泥、砼试块抗压强度等试验)
(3)结构类检测(如砼强度现场回弹检测、植筋拉拔检测、结构实体抽样检测等)
(4)节能类检测(如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检测、建筑外窗检测等)
(5)室内环境类检测(如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石材放射性指标检测等)

 四、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工程信息严格按照施工许可证等文件填写,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施工许可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受理。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须提供有效变更手续原件。
(三)各单位申报前要按照《施工标准化管理检查考评表》认真进行自查,并由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审评分,总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方可申报。
  • 凡未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申报材料的项目,均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评比。
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9年8月7日
 
联系人:车红锐      联系电话:81336218
附表:1.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申报表
2.施工标准化管理检查考评表
3.桥梁及轻轨高架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检查考评表
4.地铁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检查考评表
5.道路和排水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检查考评表
 
附件下载:
2019年9月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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